香港郵政電子核證

| 首頁 | 聯絡我們 | English | 简体中文 | 圖像版 | 字型大小 : A A A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銀行)

銀行證書(銀行)發給根據銀行條例第16條獲發有效銀行執照的銀行("銀行")。每次銀行獲發銀行證書(銀行),該銀行之名稱以及允許使用銀行證書(銀行)之指明的交易之範圍須列載于銀行證書《核證作業準則》附錄 E 中。

核證登記銀行僅能在銀行證書《核證作業準則》附錄 E 中列載於該核證登記銀行名稱相對應的指明的交易中使用銀行證書(銀行)。

現時,銀行證書(銀行)已發給以下的核證登記銀行:

核證登記銀行名稱 指明的交易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銀行在電子支票上產生數碼簽署,並從該銀行支付。
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 銀行在電子支票上產生數碼簽署,並從該銀行支付。

* 「永隆銀行有限公司」由2018年10月1日起更改名稱為「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銀行)載有以下銀行證書登記人的資料: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銀行)的有效期為1-5年。核證登記銀行必須支付所有登記費和行政費。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銀行)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所訂之「倚據限額」現為每一銀行證書(銀行)港幣二十萬元

核證作業準則

關於發出銀行證書(銀行)的準則,請参閱銀行證書核證作業準則

| 返回 | 頁首 |

| 翹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香港郵政 |

| 2007 ©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

頁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