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保密)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保密)签发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局及部门、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有效商业登记证之机构以及获香港法例认可之本港法定团体("登记人机构")。证书拟供已获登记人机构授权使用证书之该机构行政人员、成员及雇员单位("获授权用户单位")使用并只可作以下用途:
- 传送加密之电子信息予登记人机构;
- 容许登记人机构为信息解密;及
- 容许登记人机构发出认收信息并附加其数码签署以证实其登记人机构收件身分,藉此确认已收讫送出之加密信息。
登记人机构向香港邮政承诺,不会授权予授权用户使用此类证书之数码签署作其他用途。由此,利用此类证书私人密码匙产生之数码签署如作为上文所述认收信息以外的用途,必须视为未经授权许可产生之签署,此签署亦必须视作未经授权之签署。
此外,此类证书产生之数码签署只可用作认收电子信息,并只可用於与联机付款或联机投资无关或不相连或不会联机为任何人士或实体带来任何性质之财务利益之交易。不论任何情况,此等证书产生之数码签署均不得用作认收与洽商或订定合约或任何具法律效力之协议有关而传送之电子信息。
电子证书(保密)载有以下登记人机构资料:
- 获授权单位名称;
- 登记人机构名称;
- 登记人机构分行名称或部门名称;
- 登记人机构公司/商业注册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及
- 独有的登记单位参考编号。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保密)的有效期可为一年或二年。其收费如下:
| 一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二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
| 新申请及续期 |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150元 |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300元 | ||
| 储存媒体: 电子证书档案USB |
每件港币40元 | |||
| 双证书申请(电子证书(保密)和电子证书(保密)“具安全电子邮件功能”) | 首张电子证书需缴交登记费及港币40元储存媒体费,第二张电子证书只需缴交港币40元储存媒体费。 | |||
| 行政费 / 每份申请 (不论授权单位数目多少) |
每份申请港币150元 | 每份申请港币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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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150(这申请表内只申请一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HK$300(这申请表内所申请的电子证书最长有效期为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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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2023年7月1日起,电子证书(保密)的推广折扣优惠会取消,每年登记费用每份由港币24元回复至原价150元。
请注意:
- 由2026年10月1日起,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将会把 “S/MIME”(安全电子邮件)功能从证书中分拆,并加强电子邮箱的验证流程。
- 登记人于申请电子证书(保密)时,需要选择证书功能(“安全电子邮件”或“用户端验证”)。
- 申请表格加入「双证书」选项,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一份电子证书(保密)“具安全电子邮件功能”及一份电子证书(保密)。
- 如需申请电子证书(保密)“具安全电子邮件功能”,在递交申请后,申请人必须透过申请指定的电邮地址回复确认,方可继续处理申请。
- 收费安排
有关双证书的申请,首张电子证书需缴交登记费及港币40元储存媒体费,第二张电子证书只需缴交港币40元储存媒体费。申请单一证书的登记费及储存媒体费维持不变。 - 详情请参阅有关公告。
- 由2026年10月1日起签发用作安全电子邮件以外用途的电子证书(保密),有效期调整至一年。
- 由2026年10月1日起签发“具安全电子邮件功能”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保密)及电子证书(保密)“具安全电子邮件功能”的倚据限额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所订之「倚据限额」为每份电子证书(保密)港币二十万元。
核证作业准则
关於发出电子证书(保密)的准则,请参阅电子证书核证作业准则。







